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苗栗縣犬、貓送生態保育教育中心收容要開始收費,每隻收費3千元。 圖/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苗栗縣犬、貓送生態保育教育中心收容要收費了!縣府因應流浪動物零撲殺及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,昨通過犬貓收容及處理收費標準,不擬飼養的犬貓送收容所或因違反動保法被強制沒入,每隻收費3千元,遺失犬貓被送到收容所由飼主領回,需付收容期間每天200元費用,將在公告後實施。動物保護防疫所所長張俊義說,以前收容動物經公告後無人認領養得人道處理,此規定已於2月4日起停止適用,收容動物只能終養零撲殺,生態保育教育中心可收容120隻犬、20隻貓,正推動2期工程將增建貓舍可收容80隻貓、3期工程增建犬舍可收容110隻犬,預計明年6、7月陸續完成。苗栗縣犬、貓送生態保育教育中心收容要開始收費,縣府昨天通過收費標準。 圖/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#div-gpt-ad-1503996040247-0 iframe { margin:auto; display: block; }

#div-gpt-ad-1503996040247-0 > div { margin: auto; display: block !important; }他說,目前不擬飼養的犬貓送中心收容並未收費,中心每周收容飼主不擬續養、通報捕捉及救援犬貓約10餘隻,有的經飼主領回或被領養,目前收容約130隻犬貓,為加強飼主落實飼養犬貓終身責任及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,擬訂苗栗縣犬貓收容及處理收費標準。縣內飼主將犬貓送到中心收容,每隻收取3千元,完成手續後不能退費,但在中心領養犬貓1個月內送回則不予收費,飼主因違反動保法強制沒入犬貓,每隻亦收費3千元。寵物未依規施打狂犬病疫苗、植入晶片及登記、或飼養不當、疏縱犬隻、虐待傷害及棄養動物等,都會依違反動保法處罰,今年裁罰25件,任意棄養可罰3至15萬元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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